近日,中国湖北省武汉市出现多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,为及早发现传染病及防止疫情扩散,特此通知。
* 主要症状
发热(37.5℃ 以上), 呼吸道症状(咳嗽, 咽喉痛(喉咙痛), 呼吸困难等)。
* 传染病因
14天内,曾访问或滞留过中国湖北省武汉市,以及直接接触过相关症状病人。
* 呼吸道症状者卫生守则
佩戴口罩,咳嗽时用袖子遮住面部,勤洗手。
* 入境后注意事项
– 入境后14天内,如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症状(咳嗽,咽喉痛(喉咙痛), 呼吸困难等),请立即联系疾病管理本部客服中心(☎811)。
– 如出现呼吸道症状,请佩戴口罩(外出或访问医疗机构时务必佩戴)。洗手时用流水冲洗三十秒以上。
– 访问医疗机构时,向医护人员告知出国旅游事实(在出现呼吸道症状14天内曾访问过武汉市的事实,包括路径详情)。
※ 根据【传染病预防及管理相关法律】第76条2第5项规定,您的出国旅游纪录向医疗机构转达,并未诊疗提供参考。相关材料仅用于预防传染病的目的,潜伏期(14天)过后立即废除。